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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处室





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起草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保密保卫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协助处理本厅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制订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人事与人才领域信息管理规定,组织协调人事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自治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及督办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业务处室计划外经费收支、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承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厅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和业务专项经费的管理、划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厅事业单位经费以及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306室
联系电话:586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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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区人事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有关人事人才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负责人事系统依法行政、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公务员综合性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承担本厅人事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审理人事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拟定人事系统普法规划,组织实施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研究拟定人事人才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协调、指导人事行政科学研究。负责人事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全区人事人才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承办人事人才新闻发布事务;建立人事舆情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全区人事系统舆情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511室
联系电话:588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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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处
负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综合管理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完善公务员制度,研究草拟公务员录用、职务与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及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和人员登记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各市以下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批和人员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各级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单位选拔中层领导竞争上岗的考试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计划和录用的审批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央直属驻桂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和任用审核工作;负责市以下行政机关和政府管理的参照管理单位处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工作;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及奖励表彰活动,指导和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进行的综合奖励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行政奖励工作;承办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任免呈报手续和授权以人事厅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411室
联系电话:585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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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检查督促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估、指导、审核、监督和资助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负责拟定符合我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评估等工作;负责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服务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赴国外招聘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负责全区留学回国人员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和优秀留学人员选拔表彰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制度;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总体方案以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并负责政策落实的监督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213室
联系电话:586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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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在国家相关政策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拟定广西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草拟全区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中长期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化评价聘任机制,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草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标准,指导协调全区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呈报审批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推行和完善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
办公地址:新竹路20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区(科学活动中心1号楼)202室
联系电话:586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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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流动开发处(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区人事人才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制订增加工作人员计划并进行宏观调控;负责自治区级机关补充人员计划及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核准;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研究提出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国家西部人才开发战略;拟订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负责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管,依法进行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指导各级人事部门和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搞好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区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指导实施柔性引进人才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为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等各类社会流动人才制定人事服务政策。研究制订人才开发目录和建立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和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配置工作,承办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下达的援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所需人员和特殊需要人才及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部门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部分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参与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512室
联系电话:587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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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研究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方案,完善特殊岗位津贴制度;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并进行调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补充人员工资基金的审批审核;承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及下属单位和中央直属驻桂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变动、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审核工作;草拟工龄计算政策;研究完善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完善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以及死亡待遇,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负责管理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负责办理全区获奖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的审批工作;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指导协调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草拟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技师职务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201-206室
联系电话:5851587 5866594 586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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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草拟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质量评估;草拟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规定,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协调涉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计划的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政府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拟订全区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制订人事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事系统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对广西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指导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协调市、县政府人事部门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各类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同级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412室
联系电话:585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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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转业安置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草拟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编制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组织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直属驻桂单位接收和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督促检查自治区直属部门、中央直属驻桂单位和各市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事项。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601-606室
联系电话:5856529 5856539 585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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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的工作;草拟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及管理办法;承办有关国外智力引进、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制定全区引进外国专家及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交流;负责组织协调受聘来广西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国外智力引进专项经费的编报、核拨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出国(境)培训项目和人员呈报审批事宜;组织协调各类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工作;组织公派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评审、推荐和办理出国手续;建立和管理国外人才资源库,开辟智力引进、出国培训渠道;负责受理、审批“外国专家来桂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桂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的申请;负责受理、初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和“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的申请和年检;培育和建立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承办自治区政府对来桂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颁发“金绣球”奖评审、颁奖有关事宜;承办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503室
联系电话:584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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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负责承办本厅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承办厅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等工作;负责承办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厅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厅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的统计和厅机关劳动情况统计等工作;负责承办厅内工作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人事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406室
联系电话:58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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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本厅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105室
联系电话:585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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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负责本厅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办公楼402室
联系电话:585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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