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定于2007年7月7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7人,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有年龄限制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 5月30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含专科)的报名人员,院校毕业生生源地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其余人员常住户口应为南宁市(含六县);
(三)符合南宁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上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一式二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7年6月5日—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按照南宁市人事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南宁市人事局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