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南发[2004]3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南宁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南办发[2005]80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将评审认定第二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实施范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列入国家或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处于科技前沿的国家或自治区、市重点学科;在国内、区内、市内同行业、同领域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
(二)申报对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承载体;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支持的、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由优势企事业单位或经济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牵头的、能集中相同产业或学科各方力量进行联合攻关的、实现最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联合体。
(三)申报条件
1、有一批素质较高的人才创业团队(含柔性拥有)。人才队伍中初步形成既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年龄梯次结构合理,又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创业人才团队。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聚集一批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国内、区内、市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科研技术成果。农业类人才小高地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有农业产业特色,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致富一方。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领域处于国内、区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区内先进水平。
综合类人才小高地要有一支由市内乃至区内、国内同行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技术精英及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人才队伍;研究项目、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互相推动,效果显著,成果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区内先进水平;其研究成果能通过转化和推广促进该产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聚集人才的专业结构与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相适应,创新能力较强。产业方向前景看好。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做到产学研相结合,其研发项目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能推动该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的研究项目在区内乃至国内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能提升学科的学术地位;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综合类人才小高地能把相关学科的前沿理论、相关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开展学术研究和项目研究,其研究成果在区内、国内乃至世界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有较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和较强经济实力。人才小高地载体的领导对人才小高地建设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大力支持;人才小高地载体对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上措施得力,政策灵活,能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人才小高地载体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积极为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4、有明确的人才小高地建设目标。能提出一套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工作方案,包括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等要素,对人才小高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二、申报程序
1、符合人才小高地建设条件的载体提出申请,提交建设方案(包括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并填写《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各主管部门。
2、各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提出本县(区)、本部门推荐名单报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建设人才小高地,是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本县区政府、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汇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应注意突出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对优势和特点。
2、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学科的承载体,也可以是根据产业、行业、项目或者县(区)域经济发展重点的要求,由产学研等单位共同组成的、有统一协调的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并有一个明确牵头单位的联合体。
3、申报工作注意突出以下重点:
(1)建设载体的人才团队质量、整体水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的情况。
(2)建设载体在本产业、本研究领域中的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及在国内外同行、同领域的地位。
(3)建设载体对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证:一是建设的必要性(包括建设载体提出的背景、建设载体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二是建设的条件(包括人才团队情况、经济实力,在本产业本学科领域中的地位,软硬环境等);三是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包括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计划、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等);四是建设的预期效果(包括各项可交付或可鉴证成果,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贡献,对建设载体队伍发展的影响和贡献等)。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2、《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3、《第二批市级人才小高地申报情况简表》;
4、建设人才小高地可行性报告;
5、多媒体展示课件一份(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
第2、3、4项材料先报一式3份,审核后再正式报一式1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有关表格请从南宁人才网信息公告栏下载(http://www.nnhr.com.cn/)。
(二)时间要求
有关材料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杨伟才、李喜森
联系电话:5539883 传真5531095
E-mail: nnrczj@sina.com.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